写在麻疹疫苗介绍之前。
年7月24日国家卫计委发布了麻疹诊断的行业标准(以下简称“麻疹新行标”),从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结合新行标的内容,我们对麻疹的相关知识做个简单的介绍。
麻疹是一种具有强传染性的传染病。
麻疹第一期--麻疹病毒较为详细的介绍了该病毒的结构及特征,人类是麻疹病毒的唯一自然宿主。麻疹病毒离开人体后易失去本身活性,常规消毒方法包括煮沸、太阳晒均可将其灭活。
麻疹第二期--麻疹的发病机制,人感染麻疹病毒至发病经历2次病毒血症的过程,病毒入侵2d~3d后在呼吸道上皮细胞和附近的淋巴结内复制,随着网状内皮组织系统感染出现首次病毒血症,5d~7d后,更多的病毒复制发生在局部和末梢网状内皮组织,并发生第二次病毒血症。
麻疹第三期--通缉令之麻疹病毒介绍了麻疹的流行特征,麻疹的流行季节主要集中在冬春季。在新行标中的麻疹的流行病史是指:
3.1.1在出疹前7d~21d与麻疹确诊患者有接触史。
3.1.2在出疹前7d~21d有麻疹流行地区居住或旅行史。
麻疹第四期--麻疹临床表现有详细描述,新行标中关于临床表现给出了以下四条:
3.2.1发热,体温一般≥38℃。
3.2.2在病程第3天~第4天开始出现红色斑丘疹,疹间皮肤正常。出疹顺序一般自耳后、面部开始,自上而下向全身扩展,并可累及黏膜。出疹时间一般持续3d~5d。
3.2.3咳嗽、流涕、喷嚏等上呼吸道卡他症状,并有畏光、流泪、结膜炎症状。
3.2.4起病早期(一般于病程第2天~第3天)在口腔颊黏膜见到麻疹黏膜斑(Koplik斑)。
典型的麻疹,可以分为四期--潜伏期、前驱期、出疹期(极期)、恢复期。麻疹粘膜斑(Koplik斑)出现在前驱期,是麻疹早期临床诊断的重要依据。
Koplik斑
麻疹第五期--麻疹并发症,近期并发症常见肺炎、喉炎、心肌炎、脑炎等,远期并发症有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SSPE)。
麻疹第六期--麻疹的实验室诊断在新行标中列出以下三条:
3.3.1采血前8d~56d内未接种过含麻疹成分减毒活疫苗,而出疹后28d内血标本中麻疹IgM阳性。
3.3.2咽拭子或尿液标本中麻疹病毒核酸阳性或分离到麻疹病毒。
3.3.3恢复期血标本麻疹IgG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有≥4倍升高,或急性期抗体阴性而恢复期抗体阳转。
在新行标的附录中,对采集血液标本、咽拭子及尿液标本的时机、操作规程均有较为详尽的描述。目前临床上最常用的检查方法是麻疹IgM抗体检测,感染早期出现,可以持续至出疹后1月,是临床上常用的确诊麻疹的实验室标准。附录C中提到,典型麻疹病例出疹后3d内仅约70%左右的患者IgM阳性,4d~28d应为%阳性(轻型麻疹病例IgM的产生会更晚一些),也就是说,出疹时间不足3d的早期患者、免疫功能低下患者,检测麻疹抗体IgM结果可能为假阴性,如果临床高度疑似麻疹应在72小时后重新检测。
麻疹病毒核酸检测及IgG抗体检测多用于科研或流行病学监测,尚未在临床推广应用。
麻疹的诊断原则是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予以诊断。我们将新行标中的第五章完整摘抄如下,供专业医生参考研读。
5.1疑似病例
具备3.2.1、3.2.2和3.2.3。
5.2临床诊断病例
疑似病例符合以下任何一项者:
a)具备3.1.1和/或3.1.2,且未明确诊断为其他疾病;b)具备3.2.4;c)未采集标本进行实验室检测,且未明确诊断为其他疾病。
5.3实验室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具备3.3.1、3.3.2、3.3.3中任何一项者。
5.4排除病例
疑似病例符合以下任何一项者:
a)出疹后4d~28d内采集的血标本检测麻疹IgM抗体阴性,且不符合3.1.1和/或3.1.2;
b)出疹后3d内采集的血标本检测麻疹IgM抗体阴性,合格咽拭子/尿液标本中麻疹病毒核酸阴性,且不符合3.1.1和/或3.1.2;
c)未采集标本进行实验室检测,但明确诊断为其他疾病;
d)病原学标本分离鉴定出麻疹疫苗株病毒或疫苗株病毒核酸阳性,且未分离出麻疹野病毒也无麻疹野病毒核酸阳性;或同时符合以下5种情形的:
1)有出疹,有或无发热,但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2)接种含麻疹成分减毒活疫苗后7d~14d出疹;
3)血标本采集日期为接种含麻疹成分减毒活疫苗后8d~56d,且检测麻疹IgM阳性;
4)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现该病例引起的续发病例;
5)流行病学和实验室调查未发现其他可明确解释的原因。
麻疹第七期--麻疹的治疗,目前对麻疹尚无特异性抗病毒疗法,因此麻疹治疗主要分为一般治疗、对症治疗和针对并发症的治疗。
麻疹第八期--麻疹的家庭护理,科学、细致、全面的护理是促进麻疹康复的关键。
1.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随诊:出疹期如透疹不畅皮疹可呈暗紫色;如有持续高热,咳嗽加剧,甚至出现鼻扇,喘憋,发绀,要注意并发肺炎的可能;声嘶伴有犬吠样咳嗽、憋气甚至呼吸困难,可能是并发喉炎的表现。
2.合理用药:合并细菌感染时需要遵医嘱使用有效的抗生素;不宜过度使用退烧药以免影响透疹。
3.饮食护理:以易消化、营养丰富、多水分的流食及半流食为主,注意补充水分,保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富含维生素A、C的果汁,随体温降低、病情的好转,逐渐恢复正常饮食。
4.发热护理:高热时采取降温措施,体温≥39℃时,可用小剂量(半量)退热剂(布洛芬或对乙酰氨基酚)使体温维持在38℃左右,过度退热不利于皮疹透发,物理降温宜用温水擦浴,禁酒精擦浴,防止酒精对皮疹的刺激。
5.皮肤护理:剪短指甲,防止抓伤;保持皮肤清洁;伴有腹泻时还要注意臀部护理。
6.主动隔离,避免交叉感染:麻疹患者应采取呼吸道隔离至出疹后5天,并发肺炎则需要延长隔离期至出疹后10天;易感人群如果有麻疹病人接触史应隔离医学观察21天;居室勤通风换气,预防继发感染。
7.五官护理:室内光线宜柔和,避免光线直接刺激,勿揉眼睛,可用生理盐水清洗双眼(动作应轻柔,防止结膜及角膜损伤);防止呕吐物或泪水流入外耳道,以免发生中耳炎;及时清除鼻痂;加强口腔护理,多喂白开水,可用生理盐水含漱。
麻疹第九期--麻疹疫苗能有效阻止麻疹病毒的传播,降低麻疹病毒感染的发病率,是最成功的全球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之一,每年能够减少数以百万计婴儿和儿童的死亡。我们在下期将对麻(麻疹)风(风疹)疫苗及麻(麻疹)风(风疹)腮(流行性腮腺炎)疫苗再做详细描述。
麻疹的管理
因麻疹的高传染性及高疾病负担,世界各国对于麻疹均采取较为严密的防控措施,我国也不例外。对于发热皮疹的疑似麻疹临床病例,只要进行麻疹IgM抗体检测就要填写传染病卡上报麻疹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至疾控中心,并由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对漏种麻疹疫苗或免疫功能低下的易感人群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防控麻疹暴发流行。
麻疹第一期--麻疹病毒
麻疹第二期--麻疹的发病机制
麻疹第三期--通缉令之麻疹病毒
麻疹第四期--麻疹临床表现
麻疹第五期--麻疹并发症
麻疹第六期--麻疹的实验室诊断
麻疹第七期--麻疹的治疗
麻疹第八期--麻疹的家庭护理
麻疹第九期--麻疹疫苗
儿研所感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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