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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告知住院病史,保险到底该不该赔

“咽喉炎住院史未告知,不赔。”年3月,孙先生喉咙不舒服,于是入院治疗,医院诊断为急性支气管炎、急性咽喉炎。

住院期间,孙先生感觉人生无常,生怕遭遇意外,于是在互联网上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医疗险。

该医疗保险约定:一般医疗保险金万元;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万元;70种重疾特别费用10万元,即确诊合同约定的70种特定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

天有不测风云,很不幸,年孙先生检测出肝癌,治疗没多久,就不幸去世了。

孙先生的家属非常伤心,悲痛地完成了他的身后事。后了解到孙先生买了一份医疗险,于是便拿着保单找保险公司理赔。

原本以为,保险理赔会很顺利,却不想,工作人员告知,孙先生的情况不符合理赔条件。

原来,孙先生购买保险时正是住院期间,但是购买保险时,并未告知因急性咽喉炎、急性支气管炎的出院史。

孙先生的家属觉得很不能理解,癌症和急性支气管炎、急性咽喉炎两者没有关系,凭什么不能理赔。

尽管工作人员再三给孙先生家属解释不能理赔的原因,但是他们依然坚持应该理赔,觉得保险公司就是不想理赔,故意找个理由,拒绝赔偿。

那么,孙先生的情况到底符合理赔条件吗?

1、保险公司一直在消费者心中可信度不高,保险从业人员参差不齐,很多人为了业绩,存在忽悠消费者的情况,等到消费者需要理赔的时候,才发现不符合理赔条件,得不偿失。

2、《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到应到退还保险费。

孙先生购买保险时虽然在住院,但是病历记载仅为急性支气管炎和急性咽喉炎,并没有其他疾病,该病与肝癌并没有相关性,且病情轻微,不足以影响承办人的承保决定。

虽然孙先生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是对于导致理赔的原因并没有严重影响,故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从常理来看,如果当时保险公司知晓孙先生住院的情况,也会同意孙先生投保。

最后,保险公司最终同意%赔付保险金,包括10万元重疾赔偿,2万元左右的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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