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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职业学院第二次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报名,统一考试,综合思想品德、业务能力、身体状况等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国外留学回国人员须经我国教育部有关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具体岗位要求以本公告附件《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年编制外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为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

  详见附件《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年编制外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技能等全部条件。

  (四)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紧缺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具体详见各岗位要求。

  (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所有参加招聘考试的应聘人员均须进行现场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按照所报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年9月13日(9时至12时00分)

  报名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号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办公楼办公室

  1.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网上、短信或来电报名。现场报名按照对应岗位进行岗位要求简历投递。

  2.资格审核。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可直接与我单位联系询问。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及查验的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云南旅游职业学院非编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原件查验完毕返还应聘人员本人。

  3.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1周至考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原则上不允许跨省流动,以免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通过资格审核和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后,应聘人员须提交所有查验材料复印件3套,同时签字取得《考试通知书》,报名完毕。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应聘人员大于等于6人的岗位,考试分为技能测试+面试,按照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前3人进行面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分。应聘人员少于6人的岗位直接采用面试方式,总分分。所有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考试时间地点

  详见附件3各岗位安排。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的,视为缺考,面试成绩记零分,不再给予补考机会。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七、体检

  根据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无体检结论者,不予聘用。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各用人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减1个排名位次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若因总成绩为并列名次而超出该岗位招聘人数,则再次按面试成绩、学历高低确定顺序。

  九、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后,在云南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和相关协议。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工作纪律

  (一)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对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察中作弊的,取消考试、考察或聘用资格。

  (三)对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单位纪委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接受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

  监督部门:云南旅游职业学院纪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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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旅游职业学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十二、联系方式

  (一)云南旅游职业学院   (二)云南旅游职业学院网址:   (三)咨询-;联系人:张老师

  (四)监督-

  附件1-4:

  附件1: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年编制外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3: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年招聘非编工作人员各岗位考试安排.pdf

  附件4: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招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docx

  附件请阅读原文或电脑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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